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推免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8-29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工程技术创新人才,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开展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推免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学院拟招收推免生105人,其中84人攻读硕士研究生、21人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各相关学院招生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学院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1

机械工程学院

17

7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0

3

电气工程学院

18

4

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

5

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7

3

6

软件学院

9

0

7

人工智能学院

8

2

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5

0

9

集成电路学院

4

0

10

石油化工学院(辽阳)

2

0

合计

84

21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社会责任感强。

2.沈阳工业大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所有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在校期间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710分制)。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三、报名及考核办法

1.报名

报名考生根据《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校企招生计划对接表》,填写《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推免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每名考生最多可以申报三个志愿。

考生应于9月2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自述PPT提交至指定邮箱zgxy@sut.edu.cn,命名方式如下:

序号

本科学院

邮件命名

1

机械工程学院

【创新计划-考核1组】

+姓名+学号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石油化工学院(辽阳)

【创新计划-考核2组】

3

电气学院

【创新计划-考核3组】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创新计划-考核4组】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创新计划-考核5组】


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创新计划-考核6组】

2.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后,于9月1日17:00前将《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推免报名表》《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推免报名汇总表》《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鉴定表》等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办公室(启智楼516),《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卓越工程创新人才计划推免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公文流转给卓越工程师学院王子一。卓越工程师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发布考核通知。

3.考核办法及成绩认定

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 = 综合成绩×70% + 面试成绩×30%

其中,综合成绩是考生前三年的“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奖励绩点的总和,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考生自述和面试专家提问的方式。考生自述需准备3-5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工程实践经历及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攻读直博生需要介绍研修计划。面试考核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外语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四部分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修养,该部分占面试成绩的20%。

(2)外语能力:考生用英文进行1-2分钟的自我介绍(注意不能提及姓名),该部分占面试成绩的10%。

(3)创新实践能力:该部分占面试成绩的50%,创新实践能力考核得分=创新实践能力基础分值(满分50分)*面试评分系数。

其中,创新实践能力基础分值=奖励绩点*200;面试评分系数=此部分评委打分/100。

此部分每位考生加分奖项至多不超过3项;评委打分主要考察竞赛项目的真实性以及考生的贡献度等。

(4)综合素质:该部分占面试成绩的20%,专家根据考生自述内容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对拟报考领域的认识与深度、分析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

面试考核对考生进行现场评分,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组选拔,择优录取。面试考核组成员由校内和企业专家联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其中企业方专家数量要超过面试组专家人数的一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推荐免试录取专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且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成绩”中的奖励绩点依据《沈阳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沈工大校发〔2023〕95号)核定。

3. 创新实践能力基础分值”中的奖励绩点依据《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绩点奖励的指导意见》(沈工大校发〔2023〕96号),将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作为奖励绩点依据。

3.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荐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4.以学业绩点为依据,面试人数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的200%划定;其中,只招收推免生1名的专业面试人数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的300%划定。

5.面试考核采取差额面试,若某一专业领域或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要求,将进行补充报名或者名额调整;按照面试分组,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组内排名,结合个人填报志愿顺序确定录取志愿;若某一招生计划未达到录取人数要求,将进行补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同时申报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和卓越工程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被明确为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推免招生推荐候选人后,将不允许参加卓越工程创新人才专项计划面试考核。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8月29日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 #
  • zgxy@sut.edu.cn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版权所有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